成都沃克家具有限公司
崇州市沃克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成都沃克家具有限公司崇州市沃克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崇州市沃克实木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沃克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经济开发区晨曦大道北段428号沃克家具公司内,不新征用地。
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2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新增实木家具生产线,安装木加工设备;并将现有厂区部分生产设备更新升级,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3万套实木家具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本项目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喷漆房水帘系统循环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水喷淋系统循环废水,上述废水经收集后,排至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隔油)经厂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处理达标后由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崇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河。
(2)地下水:本项目拟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别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
(3)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包括下料/钻/铣/榫/刨木质粉尘、白胚打磨木质粉尘)、底漆打磨粉尘、有机废气(包括喷漆漆雾及有机废气、封边有机废气、拼板有机废气)、食堂油烟。
其中下料/钻/铣/榫/刨木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1套中央除尘系统(脉冲式布袋式)处理后,经过配套11根15m排气筒排放;底漆打磨粉尘经打磨设备自带吸尘口收集,通过配套吸尘软管接入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配套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水帘净化除漆雾后,与调漆、晾干/光固、修色等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2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封边有机废气经收集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拼板有机废气经收集进入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屋顶排放。
通过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全厂排气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VOCs、甲苯、二甲苯排放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应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GB13297-1996)要求,各类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4)噪声:产噪设备主要为厂房内的生产设备等,项目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两类。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通过采取与之配套的环保措施,治理方案可行,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18m3/d。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厂内废水总排口废水中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级标准限值,其余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各类废水均能达标排放。且从纳管范围、废水水质以及处理能力而言,本项目废水排入崇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
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不会改变最终受纳水体水质,对受纳水体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各类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预测,项目各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中最大占标率为喷漆房无组织排放的VOCS,占标率为4.23%(<10%)。本项目以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边界起点设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4#厂房边界起点设定5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分别以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边界起点设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4#厂房边界起点设定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内未涉及居民、医院及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因此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同时,本次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从大气环境影响的角度可以接受。
(3)地下水影响: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通过采取隔声、减振以及定期调试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低,根据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体废物影响: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并处置;一般固废分类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库内,定期清运。因此,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因此,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土壤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在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废气、废水污染治理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土壤跟踪监测计划的基础上,本项目的运行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7)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涉及化学品的使用和储运,其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2494<1,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物料泄漏后污染物扩散引起环境污染、中毒事故。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建设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跟踪、修订,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
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环境风险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8)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分析:本项目的环保投资将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从社会经济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公司采取的环保措施能够取得很好的治理效果,能很好地保护周围环境,做到了以较少的环保投资取得较大的环境效益,其社会、环境、经济效益较为显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及环境功能规划。
(2) 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3) 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2) 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3) 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沃克家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5928093393
电子邮件: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028-84397567
电子邮件:11164173@qq.com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